办理指南 Handling Guideline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员工服务 > 办理指南 > 报销办理 > 生育津贴报销
生育津贴报销

男职工报销

服务对象:
甘肃人力外派员工
受理地点:
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四楼大厅
受理时间:
工作日: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 -18:00。
办理方式:
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
所需材料:
1.《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》原件;2. 配偶生育时诊断证明原件(加盖公章);3.《生育登记服务证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复印件。4.医保卡复印件一份 。
办理流程:
请携带所需资料至受理地点或邮寄(备注:邮寄电话:0931-8748026 收件人:医保专员)进行办理。
办理时限:
待护理假结束的次月申报,申报的有效时间为护理假结束后的半年内,逾期无法申报。
咨询电话:
0931-8748026

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津贴

服务对象:
甘肃人力外派员工
受理地点:
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四楼大厅
受理时间:
工作日: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 -18:00。
办理方式:
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
注意事项:
男职工配偶生育时住院费用没有报销且未缴纳居民及职工医疗保险,如未满足上述条件只可申请办理男职工生育津贴。
所需材料:
1.《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》原件;2. 配偶生育时诊断证明原件(加盖公章);3.《生育登记服务证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复印件;4. 配偶生育住院发票原件(如电子发票需要彩印)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(加盖公章);5. 生育住院全套病历(加盖公章及骑缝章)(包括病案首页、出入院记录、手术或分娩记录、化验报告单);6.医保卡复印件一份。
办理流程:
请携带所需资料至受理地点或邮寄(备注:邮寄电话:0931-8748026 收件人:医保专员)进行办理。
办理时限:
待护理假结束的次月申报,申报的有效时间为护理假结束后的半年内,逾期无法申报。
咨询电话:
0931-8748026

女职工异地生育

服务对象:
甘肃人力外派员工
受理地点:
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四楼大厅
受理时间:
工作日: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 -18:00。
办理方式:
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
所需材料:
一、生育津贴报销: 1.《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》原件; 2.住院发票原件(如电子发票需要彩印)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(加盖公章); 3.全套病历复印件(包括病案首页,出入院记录,分娩记录或手术记录,盖医院公章); 4.《生育登记服务证》和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复印件各一张; 5. 住院生育时的诊断证明原件盖章; 6. 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盖章及发票原件(如电子发票需要彩印); 7. 死胎需提供《死亡证明》; 8。医保卡复印件一份 。
二、产前检查费及唐氏筛查报销: 1. 化验报告单原件盖章及发票原件(如电子发票需要彩印)盖章。 2.医保卡复印件一份。
办理时限:
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申报,申报的有效时间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, 逾期无法申报。
办理流程:
请携带所需资料至受理地点或邮寄(备注:邮寄电话:0931-8748026 收件人:医保专员)进行办理。
咨询电话:
0931-8748026

女职工本地生育

服务对象:
甘肃人力外派员工
受理地点:
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四楼大厅
受理时间:
工作日: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 -18:00。
办理方式:
现场办理
所需材料:
一、生育津贴报销: 1.《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》; 2.《生育登记服务证》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复印件各一张; 3.实施产科生育项目或计划生育项目住院时的诊断证明原件盖章。 4.实施计划生育项目时门诊的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。 5.发票原件(如电子发票需要彩印)盖章。 6.死胎需提供《死亡证明》。 7.医保卡复印件一份。 二、产前检查费及唐氏筛查报销(完成医院结算报销的次月申报): 1.《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》; 2.《生育登记服务证》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复印件各一张; 3.住院生育时的诊断证明原件盖章。 4.化验报告单原件盖章及发票原件(如电子发票需要彩印)盖章。 5. 死胎需提供《死亡证明》。 6.医保卡复印件一份。
办理时限:
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申报,申报的有效时间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, 逾期无法申报。
办理流程:
请携带所需资料至受理地点或邮寄(备注:邮寄电话:0931-8748026 收件人:医保专员)进行办理。
咨询电话:
0931-8748026

女职工人工流产报销

服务对象:
甘肃人力外派员工
服务范围:
全国
受理地点:
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5号四楼大厅
受理时间:
工作日:上午8:30-12:00;下午14:30- -18:00。
办理方式:
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
所需材料:
1.《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信息采集表》原件;2.住院发票原件(如电子发票需要彩印)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(加盖公章); 3.住院治疗提供全套病历复印件(包括病案首页,出入院记录,手术记录,检查报告单,临时医嘱及长期医嘱,盖医院公章); 4.门诊资料需提供(B超、尿检、血检等化验单); 5. 实施计划生育项目时门诊的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; 5.收费票据原件。 6.医保卡复印件一份 。
办理流程:
请携带所需资料至受理地点或邮寄(备注:邮寄电话:0931-8748026 收件人:医保专员)进行办理。
办理时限:
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申报,申报的有效时间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, 逾期无法申报。
咨询电话:
0931-8748026